美好曝光台-第九期 筑牢安全防地这些风险请当即整改→

时间: 2025-05-15 04:29:29 |   作者: 新闻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则,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装备消防设备、器件,并定时安排查验、修理,保证无缺有用。消防栓作为重要的消防设备,一定要坚持无缺,以便在紧急状况下能战场运用。

  整改主张:调漆间上锁、由专人担任办理调漆间好防火等安全措施;粘贴“易燃品,严禁焰火”等安全警示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五条:“出产经营单位理应当在有较大风险要素的出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备上,设置显着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及其运用导则》(GB 2894-2008)第4.1.3条:“1-2有甲、乙类,丙类火灾风险物质的场所,如面粉厂、煤粉厂、焦化厂、施工工地等应设置‘制止焰火’制止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五条:“出产经营单位理应当在有较大风险要素的出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备上,设置显着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及其运用导则》(GB2894-2008)第4.2.3条:“2-7有可能发生触电风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如:配电室、开关等应设置‘留神触电’正告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移用或许私行撤除、停用消防设备、器件,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许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阻塞、关闭分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布场所的门窗不可以设置影响逃生和救活救援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