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2-11 04:08:23 | 作者: 机体系列
浙江国企招聘-2024杭州临安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聘2人公告,报名时间:2024年9月29日17点至2024年10月8日18点。
因业务发展需要,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杭州临安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诚咨询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众诚咨询公司为临安区城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该企业成立于2021年,是由原规划建设局下属5家公司划转至区城投集团后经整合重组成立,现已发展成为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不动产测绘、工程测绘、城建档案整理服务、建设工程管理”等业务于一体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该公司具备乙级测绘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现为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杭州市临安区测绘与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理事单位。近年来,该公司秉承“质量第一、服务至上”宗旨,为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行业等公司可以提供优质高效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测绘、工程档案等服务,为临安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和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6.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并结合岗位工作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的,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资格审查。
8.各招聘岗位户籍(生源)、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以《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众诚咨询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为准。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由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正常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和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时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应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3)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企业有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检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及录用等程序环节进行。
(2)报名要求:报考者将本人签字的《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杭州临安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户口簿(户主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历年社保证明),本人近期一英寸免冠照片等资料以扫描件形式打包(文件名:姓名+报考岗位)发至报名邮箱(报名邮箱:。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或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工作经历不包括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检查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且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初审结果,因报考人员问题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如最终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
试题委托第三方专业制作。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考点参加笔试者,视作放弃。
资格复审在考试当天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左右将在杭州人才网()上公布综合成绩。
资格复审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合者,不得参加面试。
6.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认证书);
8.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9.部分招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除提交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外,还一定要提交相关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合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与笔试将在一天之内完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在面试前,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均视作放弃面试,均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考生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由招聘企业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医院做,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参照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并具体实施。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重点考查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名信息和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了解是不是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录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本人书面申请放弃考察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1.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设定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2.报考人员在报考全过程中须确保本人的手机号码(含电子邮箱)准确且保持24小时畅通,通讯方式变动的需第一时间告知招聘企业。因考生问题造成招聘企业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3.考试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临安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众诚咨询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附件:附件2-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众诚咨询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杭州临安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